席大大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前两期,兰小纪手挥“苍蝇拍”,讲了基层“蝇贪”的典型案例。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的小人物,他们长年累月像蚂蚁搬家一样贪污受贿,最终沦为“大贪”受到法律制裁。今天,我们就聊一聊潜伏在基层的“蚁贪”。
今年年初,《中国纪检监察报》通报了一起截留侵占群众资金的案件。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结算中心收费员李某某(女),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利用医院退费流程中的漏洞,从2016年起就以“蚂蚁搬家”的方式,3年内少量多次截留侵占出院患者门诊账户资金2000余笔,金额超过15万元。最终,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生物界,蚂蚁的体态和地位都比较微小,却有惊人的搬运能力。案例中的李某某就是这样,她本是一名处于权力末端的普通工作人员,却盯上了医院审核退费凭证的监管漏洞,擅自对病
人门诊账户进行退费并将钱款据为己有,长年累月、积少成多,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小人物变大硕鼠,令人拍案惊奇!今天,兰小纪就为大家讲讲“蚁贪”的那些事儿。
一、啥是“蚁贪”?
“蚁贪”,顾名思义是一种“蚂蚁家式”的腐败类型,蚁贪的主人公大多都是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职务相对不高,多为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但是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在短则几个月,长达三五年基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几十次甚至成百上千次持续性地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侵占和贪污受贿,随着时间推移“蚁贪”逐渐演变成“巨贪”,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蚁贪”有哪些危害?
1、“蚁贪”分布面积大、作案周期长、单次数额小、手法隐蔽不易被察觉,任其发展,必然会造成“小官大贪”的严重后果。
2、“蚁贪”隐身于基层,“蚂蚁”虽小,啃食的却是基层老百姓最直接的利益,蚕食的是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侵蚀的是党风、政风和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3、“蚂蚁”有缝就钻、有洞就穿,擅长“零敲碎打”,容易破坏制度权威性,带坏社会风气,扩大权力异化和行为失范的空间。
三、如何严防“蚁贪”?
“蚁贪”不能小觑,放纵猛于虎。严防“蚁贪”为害,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靠监督。各单位要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等,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对那些侵吞群众利益、无视党纪国法的“蚁贪”及早发现、严肃惩处、通报曝光,不断强化震慑知止的氛围。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管住小节、防微杜渐,三省吾身、秉公用权,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切实让光明照进群众心里,把温暖送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