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上期我们讲了基层“微腐败”之“吃拿卡要”背后的大问题。为了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对基层“微腐败”有更深刻的认识,兰小纪一边挥舞着手中的“苍蝇拍”,一边和大家分享第二个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例——在执行惠民政策过程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
天津市某建设开发公司经理赵某某,利用负责安排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在其亲属不符合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情况下,伪造拆迁手续,挤占他人名额,违规为其父母、岳父母骗购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各1套。之后,在亲友的请托之下,赵某某用同样的方式骗购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3套,使本该拆迁安置的群众受到巨大损失,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赵某某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被收缴。
日常生活中,亲属之间彼此照顾、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面对父母双亲、兄弟姐妹、七姑八姨、妯娌连襟们的无理请求,在执行惠民政策的过程中不坚持原则、侵害群众利益,就绝非人之常情了。今天兰小纪就为大家讲讲违反群众纪律,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有关知识。
一、啥是在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优亲厚友?
在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优亲厚友,指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对自己关系亲近的亲朋好友“特别关照”,把权力的天平有意无意地倾向于“自家人”,给予其超出原则的“好处”,损害其他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在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优亲厚友有哪些危害?
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物”,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党员干部在执行惠民政策的过程中优亲厚友,便会出现保亲不保低,救亲不救危的情况,势必影响政策的公平、公开、公正性,割裂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侵害群众利益,引发基层群众的不满,自己也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三、在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优亲厚友,会受什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指出,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人情有度量,纪法无盲点。案例中的赵某某手握拆迁安置政策落实的天平,却妄图让身边亲友从惠民政策中分得“一杯羹”,成为与民争利的“苍蝇”,最终结果不过是富了小家,损了公家,坑了大家,害了自家。“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始终划清公与私的分界线,时刻把职工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各项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职工群众时刻感受到党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