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纪委制定出台了《集中学习制度》《外出报备制度》《述职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公司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下属各单位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委员及公司党委任命的监察部门负责人在内的公司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达到提升素质、规范行为、提高履职能力的目的。 集中学习提升素质。要求公司纪检监察人员每月集中学习1至2次,主要通过专家辅导学习、岗位练兵学习、互动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席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纪政纪条例等政治理论和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政策把握、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学习。同时,严格学习纪律,执行签到签退、请假制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将学习纳入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范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使用的依据。 外出报备规范行为。要求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出差、休假、学习,公休日离开晋城,逐级向集团公司纪委负责人报告,并向集团纪委办公室报备。同时要求在外出期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纪委有关要求,始终做到严守底线,树立红线,对于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每季述职促进履职尽责。要求公司纪检监察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述职,坚持“三述”制度,采取集中述职的方式,总结工作,查找不足,部署计划,改进措施。同时,将述职工作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相结合,加强对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的学习,达到以述促学的目的。此外,将述职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范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这三项制度环环相扣,不仅督促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也对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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